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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推动我院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学院早操管理制度。
    一、出操形式
    1、参与人员:大学一年级学生、全体五年制学生
    2、出操时间: 7:00~7:15;(周一升国旗,法定节假日、学校安排假期、雨天除外)。
    3、早操位置:操场。
    二、考勤办法
    1、 点操人员:在学生工作处指导下,每周由系部安排学生会干部(2人)负责点名,点操人员不得持本班级的点操表,点操人员每天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字。
    2、 督查人员 :由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组成,督操、点操同步进行。
    3、 班级考勤:早操班级考勤表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提供。各班早操完毕后将考勤表当场交至督查人员处。(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钟内完成)
    4、学院考勤:由各系部具体负责,汇总各班早操到操人数、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奖惩制度
    1、出勤率高的班集体作为年度先进班集体的优选条件之一。
    2、不履行请假手续,也不出早操者,不出早操两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算,学生会每周统计一次,累计3次旷操者系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评助等资格,达到处分条件的,根据学生处违纪学生处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
    3、每学期班级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
    四、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班   长应将学生请假情况及时上报学生会,以便核对名单。并在每两周点操情况通报中注明。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辅导员签字。
    2、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扣操行分0.5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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