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学生资助工作评定的通知
各系、班级: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赣府发{2007]20号、赣财教{2007]95号、赣财教{2007]97号及赣财教{2007]98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我院2012年资助工作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成立2012年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金小军
组 员:程卫桃、汪有明、叶富章、高林国、许倩烨、程 谦、朱丹
二、评比条件、程序和办法
1、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按照《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按照《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3、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按照《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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