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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举办“让性格闪光”演讲比赛暨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举办“让性格闪光”演讲比赛暨
第七届十佳校园《成长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展示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以人为本,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引导我院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院团委、院心理咨询中心、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决定隆重举办“让性格闪光”演讲比赛,暨第七届十佳校园《成长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小组:
组  长:蔡婉云;
    副组长:杨晶、欧阳世奴、汪瑶
成  员:杨鹏飞、王帅、张倩倩
二、评选程序:
1、初赛:
凡参加比赛的学生凭演讲稿到各系团总支报名,由各系(部)团总支负责组织初赛或初选,并将初赛入围者(按分配名额)推荐到院心理咨询中心。
 2、复赛——初赛入围者进入复赛。
    复赛(初赛入围)名额:21名。
艺术设计系:9名     数字艺术系:3名
材料工程系:4名     工商管理系:2名     中专部:3名
3、决赛:
   复赛胜出者(10名)进入决赛。决赛将分别评出1、2、3等奖。
三、参赛及评选条件(上届“成长之星”不参与评选):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
  2、关心集体、严以律己、乐于助人;
  3、积极进取、学习优良(无补考);
4、成长经历生动感人。
四、演讲要求:
1、演讲内容——完整地表达三大内容:
(1)我的故事(性格成长)、(2)我的成长感悟、(3)我的成长期待。
2、演讲时间:
4分钟以内(超过时间扣分)。
五、颁奖:
    演讲及评选结束后,院团委、院心理咨询中心、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将举办《成长之星》大型颁奖文艺晚会。届时,将邀请院、系等有关领导为十佳校园《成长之星》颁奖。
六、评选时间:
1、初赛及报名——由各系团总支负责举办:
即日起-——2012年11月12日结束(具体日期由各系、部团总支自行确定)。
2、复赛及决赛——由院心理咨询中心主办: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颁奖
  时间:2012年12月(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院大礼堂《成长之星》颁奖晚会,现场颁奖。
特此通知!
 
                  院团委  院心理咨询中心  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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