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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

关于做好我院二〇一一年应届毕业生入伍网上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鼓励我院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网上预征工作的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做好2011年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网上预征工作,按照江西省教育系统2011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学院决定成立“应届毕业生入伍网上预征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年度的毕业生入伍网上预征工作。
        组  长:李雄德
        副组长:金小军
        成  员:甘银根、陈庆文、胡澄清、刘莹、汪有明、李辉星、程卫桃、叶富章、许倩晔
        办公室设在学院武装部,具体工作由武装部协调学工处、就业办、宣传部以及各系开展。武装部干事:魏杰,联系电话:13767923838  8445872(办公室)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安排
       1、武装部负责与市军分区、珠山区武装部的联系工作,组织安排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协调就业办、宣传部、各系开展各项预征网上报名具体工作等。
       2、就业办负责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网统计我院学生的报名信息,并负责向毕业生进行相关预征政策的咨询工作等。
       3、宣传部负责学院对毕业生预征入伍的校园区及校园网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对各系开展的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4、各系负责对毕业班班主任的具体预征安排和落实工作,将入伍预征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及相关优惠和鼓励政策按时通知到每个毕业生。
      三、入伍预征网上报名对象
      我院应届男性毕业生(属2011年7月获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3周岁。
      四、入伍预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6月15日之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登陆大学生预征网上报名系统,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并将。填写、打印好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交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第二阶段:2011年6月28日之前,网上预征报名结束,学校对网上报名预征学生的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对通过审核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发给预征对象本人,并将材料复印存档备查;会同县级兵役机关组织预征报名学生身体初检、政治初审以及完成预征对象网上同步确认。
      第三阶段: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前,生源地县级兵役机关将注意事项等逐一通知到每一个预征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先征集。
      第四阶段:2012年2月以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将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县资助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补偿代偿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省级学生资助中心;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材料复审,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报名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一定要严格按照上述各工作阶段的时间节点办理各项手续,切勿延误!
      五、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高等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等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有关规定执行。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报名应征入伍时按规定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被批准入伍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其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第二年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办法,作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
      3、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4、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六、各系、各班必须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当成一项严肃的任务,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严密组织实施。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武 装 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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