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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院、班级:
    我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依照《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我校2017届毕业生。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17届毕业生,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请申请人员注意报名的有效时间段。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按照学校属地管理原则,我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2017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景德镇市珠山区教体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如选择错误,造成认定机构无法受理申请责任自负。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诚信承诺须本人亲笔签名)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7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网络打印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我校2017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由学工处进行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后,统一报有关教育管理行政机构进行复核,教育管理行政机构将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报送材料。
    确认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截止时间:5月10日前
    地点:学工处
    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安排:
    5月12日上午8:00,地点:市三院体检科,要求空腹,提前10分钟到达领取体检表。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可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虚假填写内容取消认定资格。其中《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及2017应届如期毕业证明由所在分院填写盖章。
    2、各分院、班主任要高度重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到各毕业生班级,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时申报,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如有其他问题,可与学工处联系,电话:0798—8411982,联系人: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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