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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举办“让性格闪光”演讲比赛暨第十二届校园十佳《成长之星》评选的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校园的心理教育氛围,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根据《2017-2018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隆重举办“让性格闪光”演讲比赛,暨第十二届十佳校园《成长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爱心灵,让性格闪光 
    二、活动目的
    1、普及心理健康常识,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2、提高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心理健康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
    3、教育学生学会心理调适的基本技巧,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4、让更多的同学进一步意识到,在认真学好知识的同时,还应积极地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不断完善自己,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让性格闪光”主题演讲比赛
    初赛:15、16级学生自愿参加;17级班级每班推荐1名,学生凭演讲稿到各分院团总支报名,由各分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初赛,并将初赛入围者(按分配名额)推荐到院心理咨询中心。陶瓷艺术学院6名、  设计艺术学院6名、  材料与机械工程工程3名、数字艺术学院3名、  经济管理学院3名、本科部2名。
    决赛:初赛入围者进入决赛。决赛将分别评出1、2、3等奖各两名。
    2、演讲及评选结束后,将由院心理咨询中心主办,院大学生心理协会、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承办“炫彩青春”——《成长之星》大型颁奖文艺晚会。届时,将邀请学院、分院等有关领导为十佳校园《成长之星》颁奖。
    四、活动时间
    1、初赛及报名——由各系团总支负责举办:
    即日起-——2017年10月23日(具体日期由各分院团支自行确定)。
    2、决赛——由院心理咨询中心主办:
    时间:10月30日 晚上7点
    地点:实训楼二楼报告厅
    3、颁奖晚会
    时间:2017年11月(具体日期待定);
    地点:学院大礼堂
    五、参赛及评选条件(上届“成长之星”不参与评选):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
    2、关心集体、严以律己、乐于助人;
    3、个性健全、积极进取、学习优良(无补考);
    4、成长经历生动感人。
    六、推荐及评选要求:
    1、演讲比赛70%:
    (1)演讲内容——完整地表达三大内容:
    ①我的成长故事(性格成长)、②我的成长感悟、③我的成长期待。
    (2)演讲时间:
    每人≦3分半钟,超过时间扣分。
    2、品行与学业(30%)
    1)品行优良(15%)——性格健全、身心和谐、乐于助人;无不良嗜好、无旷寝、违纪等不良记录);
    2)学业进步(15%)——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缺课及挂科记录;
    附件1:十佳校园《成长之星》推荐表
    附件2:成长之星演讲评分表                
    七、活动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认真组织初赛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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