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活动公告>详细内容

活动公告

关于举办“让性格闪光”演讲比赛暨第八届十佳校园《成长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展示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以人为本,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引导我院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院团委、院心理咨询中心、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决定隆重举办“让性格闪光”演讲比赛,暨第八届十佳校园《成长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小组:
组  长:杨晶;
副组长:欧阳世奴、汪瑶
成  员:朱大力、刘俐君、段嘉斌  李欣泽。
二、评选程序:
1、初赛:
凡参加比赛的学生凭演讲稿到各系团总支报名,由各系团总支负责组织初赛或初选,并将初赛入围者(按分配名额)推荐到院心理咨询中心。
 2、复赛——初赛入围者进入复赛。
复赛(初赛入围)名额:20名。
艺术设计系:9名      材料工程系:4名    数字艺术系:2名
工商管理系:2名      中专部:3名
3、决赛:
复赛胜出者(10名)进入决赛。决赛将分别评出1、2、3等奖。
三、参赛及评选条件(上届“成长之星”不参与评选):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
2、关心集体、严以律己、乐于助人;
3、积极进取、学习优良(无补考);
4、成长经历生动感人。
四、演讲要求:
1、演讲内容——完整地表达三大内容:
(1)我的故事(性格成长)、(2)我的成长感悟、(3)我的成长期待。
2、演讲时间:
每人≦3分半钟,超过时间扣分。
五、颁奖:
演讲及评选结束后,院团委、院心理咨询中心、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将举办《成长之星》大型颁奖文艺晚会。届时,将邀请院、系等有关领导为十佳校园《成长之星》颁奖。
六、评选时间:
1、初赛及报名——由各系团总支负责举办:
即日起-——2013年11月15日结束(具体日期由各系团支自行确定)。
2、复赛及决赛——由院心理咨询中心主办: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颁奖
  时间:2013年12月(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院大礼堂《成长之星》颁奖晚会,现场颁奖。
特此通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