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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

关于做好二○一三年从我院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系、毕业班:
    为充分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提高我军士官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人才队伍的建设步伐,更好的适应武器装备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景德镇市军分区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3年在我院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丁国华、陈华龙
    副组长:李雄德、金小军
    组  员:程卫桃、甘银根、刘莹、胡澄清、汪有明、叶富章、高林国、许倩晔
    下设征兵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武装部协调各系、部负责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1、我院应届毕业生(属2013年7月获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年龄在18—23周岁;
    2、我院材料工程系2010级机电一体化(专业代码:580201)专业;数字艺术系2010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代码:590102)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90201)专业、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专业代码:590111)专业、网络系统管理(专业代码:590107)专业。
    3、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4、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
    5、往届毕业生如果专业、年龄等条件合适也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方式
    1、今年直招士官采取网上报名,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专业条件的在进行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的同时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报名学生因招收员额限制未被录取的,仍然可以参加义务兵征集。
    2、直接到学院武装部魏杰老师处咨询报名,学院武装部地址:新区大礼堂二楼,魏老师咨询电话:13607985693、0798—8445872 (办)
    四、招收工作安排
    (一)招收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报名、初审初检、体检、面试、政审、专业鉴定、签定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等程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2日——5月10日,为宣传发动、摸底调查阶段,相关系部要根据2013年直招士官的专业要求,深入直招潜力对象的班级,大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5月10日——5月30日,为报名阶段,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校园网下载(或到武装部领取)报名表,并按照表上内容要求认真填写后,送交武装部,在外实习就业的同学可委托他人或班主任报名。
    第三阶段:6月1日——6月5日,确定预征、送检对象,对报名学生的专业、身体项目等进行初审初检。
    第四阶段:6月上旬组织,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直招士官送检对象的面试、专业审核等工作同时进行。
    第五阶段:7月5日之前,组织政审等相关工作。
    第六阶段:7月10日之前,确定正式合格名单,办理相关入伍准备手续。
    以上各个阶段是初步的时间安排,若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五、士官待遇
    招收士官入伍后进行新兵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岗前专业培训主要进行与所从事专业技能相关的适应性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直招士官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被装,在新兵训练和岗前培训期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一年,入伍后授予一级士官军衔,月工资2400元左右,第二年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月工资3700元左右;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入伍后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月工资3700元左右。士官服役期间的基本工资、各类补贴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和增资办法,按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士官服役期满第三期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可一次性领取转业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费用共5万余元。
    六、退役安置
    招收的士官,服役期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常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常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受;服役未满第三期的,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七、其他事项
    1、退兵:招收的士官到部队后,经查政治和身体条件不合格,学历不实或专业与招收计划相差较大、部队无法调整使用的,作退兵处理,由征兵办统一办理。
    2、各相关部门、系、各班级把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大专生中招收士官工作当成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同时,也是毕业生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配合,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严密组织实施。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武   装   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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