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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上半年高校在校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训函【2019】3号)精神,我市高校在校生参加面试对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
2、江西省内五年学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内三年学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在校学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附件),以备设区市(考区)和考点核验。无以上证明材料人员,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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